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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冰雪运动和冰雪产业的决策部署,以2022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加大冰雪旅游产品供给,推动冰雪旅游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冰雪旅游消费需求,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23年,推动冰雪旅游形成较为合理的空间布局和较为均衡的产业结构,助力2022北京冬奥会和实现“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目标。冰雪旅游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打造一批高品质的冰雪主题旅游度假区,推出一批滑雪旅游度假地,冰雪旅游参与人数大幅增加,消费规模明显扩大,对扩内需贡献不断提升。促进冰雪旅游发展同自然景观和谐相融。

  二、重点任务

  (一)扩大冰雪旅游优质产品供给

  推动冰雪主题旅游度假区和景区建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各地建设一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冰雪景观独特、产品服务优质、冰雪风情浓郁的冰雪主题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一批冰雪主题A级旅游景区,引导以冰雪旅游为主的度假区和A级旅游景区探索发展夏季服务业态。鼓励冰雪资源富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冰雪产品和服务一流的地方打造冰雪主题的国家级和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和景区,促进境外旅游消费回流,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推出国家级、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结合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战略实施,以京津冀为带动,东北、华北、西北三区协同,南方多点扩充,加快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突出资源环境和冰雪文化特色,发挥消费潜力和人才技术优势。引导各地加大冰雪旅游设施建设力度,提升产品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健身休闲、竞赛表演、运动培训、文化体验一体化的滑雪旅游度假地。

  支持冰雪旅游线路和基地建设。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冰雪旅游资源,推出一批兼具民俗风情和冰雪文化特色的冰雪旅游主题精品线路,建设一批融滑雪、登山、徒步、自驾、露营、非遗体验、冰雪文化展示等多种文化和旅游活动为一体的高品质、复合型的冰雪旅游基地。

  发挥冰雪赛事带动作用。以2022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拓展冰雪竞赛表演市场,依托滑冰、冰球、冰壶和滑雪等观赏性强的冰雪运动品牌赛事,推动冰球职业联赛,引导培育冰雪运动商业表演项目,打造冰雪赛事旅游目的地,以高水平冰雪赛事和群众性冰雪赛事活动带动,扩大冰雪赛事旅游参与人口。

  推动乡村冰雪旅游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乡村冰雪旅游,推动建设雪乡、雪村、雪庄、雪镇,丰富冰雪旅游供给,开展滑雪橇、滑爬犁、看冰灯、打陀螺、雪地摩托、雪地拔河、雪地足球、冰钓等民间民俗冰雪娱乐活动,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各地开发冰雪主题的乡村民宿产品,生产销售具有冰雪特色的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

  (二)深挖冰雪旅游消费潜力

  培育消费理念。鼓励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对冰雪旅游、冰雪运动健康知识和赛事活动的宣传,开展宣传、展览等冰雪文化活动,发展“大众”冰雪运动,推动具备条件的旅游景区举办群众性特色冰雪体育活动,满足群众冰雪健身需求,引导人民群众养成参与冰雪运动的习惯。抓住冬奥会、全国冬运会以及各冰雪单项赛事的契机,支持形式多样的冰雪主题文艺创作,推广冰雪文化,培育并扩大冰雪旅游消费人口,树立正确的冰雪旅游消费观。

  培育市场主体。鼓励和引导各地结合本地市场需求,推动冰雪设施与文化、商业、娱乐等综合开发,打造冰雪旅游服务综合体。支持各地开发夜间冰雪旅游产品与服务,延长冰雪场馆开放时间,研究补贴奖励政策。积极培育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冰雪旅游企业,鼓励各类中小微冰雪旅游企业、俱乐部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强化特色经营、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

  优化消费环境。鼓励各地创新举措,促进冰雪旅游消费,落实带薪休假,扩大节假日消费,探索设立各具特色的地方“冰雪日”。支持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推进冰雪旅游消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便利支付手段,支持企业发展完善线上预订、网络支付,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冰雪旅游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

  加强品牌建设。面向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培育塑造冰雪旅游品牌。依托“心灵四季·美丽中国”国内旅游宣传推广品牌以及北京冬博会、哈尔滨冰雪节、吉林雪博会、新疆冬博会等,应用新技术手段,加强对冰雪旅游、冰雪文化和冰雪运动的宣传和展示,打造一批知名冰雪旅游品牌,形成浓厚的冰雪旅游文化氛围,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冰雪旅游活动。推进冰雪文化产品创新发展,建设国际知名冰雪旅游博览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冰雪旅游活动。

  (三)推动冰雪旅游与相关行业融合

  促进冰雪旅游与文化融合。深入挖掘各地传统冰雪文化资源,加强冰雪文化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作用,丰富冰雪旅游文化元素,支持创作生产冰雪主题的文艺演出展览、冰雕雪雕、群众摄影、数字文化等。利用中国传统节庆文化资源,丰富节假日冰雪活动,建立以“全国大众冰雪季”等品牌活动为主线,以冰雪旅游节、冰雪文化节、冰雪嘉年华、欢乐冰雪季、冰雪马拉松等冬季旅游节庆活动为支撑的冰雪文化旅游季。

  促进冰雪旅游与教育融合。大力推广青少年冬季冰雪运动,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有条件的北方地区中小学应在冬季开展冰雪运动项目学习;鼓励南方地区大中小学积极与冰雪场馆或冰雪运动俱乐部建立合作,开展冰雪运动项目学习。各地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学校与社会机构合作开展冰雪运动。推动冰雪研学旅游和冬令营发展。

  促进冰雪旅游与装备制造融合。依托强大国内冰雪旅游消费市场,搭建产需对接平台,支持冰雪装备器材制造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与滑雪场、度假区等联合开发推广一批安全可靠、先进适用、物美质优的冰雪场地设备设施、运动装备器材、维修维护装置、应急救援装备,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冰雪装备器材制造企业。

  促进冰雪旅游与科技融合。大力发展“互联网+冰雪旅游”,推动冰雪旅游与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5G等新技术结合,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咨询、线路设计、交通集散、赛事订票,创新商业模式,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四)提升冰雪旅游公共服务

  完善冰雪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加强冰雪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冰雪旅游公共交通服务,推动滑雪板等体育器材装备的公路、铁路、水运、民航便利化运输。推动国家级、省级冰雪旅游风景道与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围绕冰雪旅游目的地打造自驾游营地。

  健全安全应急和风险管理体系。指导各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社会、企业、游客共同参与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冰雪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冰雪旅游市场主体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运营、诚信经营,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和培训。鼓励保险机构推出全面的冰雪旅游保险服务,围绕场地责任、设施财产、人身意外等开发保险产品,鼓励市场主体和个人购买责任险及运动伤害、旅行救援类保险。引导保险机构加强事前风险管理,提供第三方安全评估、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等综合风险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和救援体系,加强对游客的引导和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冰雪运动安全知识,提升个人安全防范和风险规避能力。

  (五)夯实冰雪旅游发展基础

  加大人才培育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冰雪旅游院系,培养冰雪旅游专业人才。鼓励相关行业人才参与冰雪旅游的发展,培养复合型冰雪旅游人才。支持冰雪专业教练员、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投身冰雪旅游,完善以各级各类体校、37000cm威尼斯为主,以大中小学校和社会机构为辅的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建设冰雪旅游学校,加强冰雪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加快标准化建设。发挥标准化工作对冰雪旅游市场发展的支撑作用,持续开展冰雪旅游器材装备、冰雪旅游设施设备、冰雪旅游场地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各方面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以标准引领冰雪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文化和旅游、体育、发展改革、财政、教育、自然资源、银保监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冰雪旅游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据本行动计划,开展冰雪旅游资源调查,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冰雪旅游发展规划,因地制宜、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冰雪旅游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

  (二)落实相关政策

  各地区要落实相关政策,推动优化冰雪运动用地政策,按照现行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冰雪场地的房产、土地符合体育场馆减免税条件的,可以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鼓励通过谈判协商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确定冰雪运动使用电、气价格。

  (三)完善投入机制

  加强对冰雪旅游发展的资金支持,做好对冰雪旅游重点地区资金保障。支持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冰雪旅游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冰雪旅游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冰雪旅游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冰雪旅游和相关产业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冰雪旅游场地设施、商业性冰雪旅游度假区、景区建设和旅游创意产品研发。

  (四)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对冰雪旅游度假区、景区监督管理,开展冰雪旅游满意度调查。强化冰雪运动场所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对发生重大安全管理或市场秩序问题的地区和单位,依法依规给予通报、问责处理。强化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加强冰雪旅游数据库建设,推动建立冰雪旅游数据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及时、全面、准确的冰雪旅游数据定期发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