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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请销假制度

 

 

为了使学校有一个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相关部门要求,学院现制定本学生请销假制度,现学院规定如下:

在校注册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上课、实习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学习项目、集体活动都应履行请假手续。

一、请假及请假类别

1.请假类别

根据请假时间可分为:告假、短假、长假

根据请假原因可分为:病假、事假

告假:指不足一学时的在校内,向班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口头请假。

短假:指请假一学时到三天,因事或因病需外出并履行正常审批手续的请假。

长假:指请假三天到七天,因事或因病需暂停学习,并履行正常审批手续的请假。

病假:指学生本人因病、因伤需休息、治疗,请假在一学时至七天,并履行正常审批手续的请假。

事假:指因本人有急事或亲属因事因病需本人暂停学习活动,请假在一学时至七天,并履行正常审批手续的请假。

2.短假、长假、病假、事假须本人提前申请,填写正式审批表(请假条)获得批准后,方可有效。

3.除因紧急事件和本人因病情危、急、重外,不得他人代为请假和事后补假。

4.除非特殊原因,原则上不批准事假。

二、请假审批程序

1.审批权限

班主任、任课教师(课堂上)可批准一课时内的告假;班长(自习课)可批准十分钟内的告假并同时且及时记录告假备查并上报班主任。学生告假要从严掌握,亦需批准后方可执行。

班主任可审批三天以内的短假。

学院主管学生工作书记可审批七天内的长假。

请假超过七天须到学生处进行登记请假。

2.请假程序

病假:因病需请假休息、治疗,学生须持校医院开具的证明及医院的诊断书及病例,填写请假申请书(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学院党总支办公室、学院主管书记签字同意,在团总支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可准假。紧急情况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需由班主任代假。

事假:学生因急事或亲属因事因病需本人暂停学习活动,填写请假申请书(请假条),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学院党总支办公室、学院主管书记同意签字,在团总支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可准假。短假须班主任确认并说明情况,长假须提供家长通话记录,同意请假申请。

3.续假

经审批手续准假后,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销假的,须履行续假手续。续假须学生本人持学校要求的材料(病假:校医院开具的证明及医院的诊断书及病例及前期请假的假条。事假:家长签字确认的虚假申请。)填写续假申请表(请假条),经学院主管书记同意签字,在团总支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可有效。无法亲自办理的,须将材料传真或邮寄至学校,附委托书委托班主任办理。

三、销假

1.假期结束时及时销假,须本人带上学生证亲自到团总支办公室登记销假。

2.超过假期或不及时销假按旷课论处,(上课学习等其他相关学习活动每天按4学时计)并报学生处进行相关处理。

四、附则

1.艺术与37000cm威尼斯团总支办公室负责对请假审批材料进行整理并存档备查。

2.本制度自200991起实施,本制度解释权归艺术与37000cm威尼斯党总支办公室。